主要职责:

  (一)负责受理、组织调查、协调处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行政效能的投诉。对不属受理范围的投诉,要向投诉人直接指明投诉渠道,或转相关部门处理。

  (二)承办市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行政效能投诉事项。

  (三)负责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、指导。

  (四)定期综合汇总全市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查办情况,研究、分析全市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。

 投诉注意事项

   l、投诉人可以采取来电、来信、传真、网上等形式进行投诉。

   2、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,您的投诉只有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有权阅读、处理。

   3、投诉件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、归口处理的原则。属于哪一级或哪一个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受理的投诉件,由相应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负责调查处理。

   4、对于不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范围的问题,中心将引导至有处理权的部门。

  电子信箱:xntszx@lyg.gov.cn

  投诉电话:5850000 传真:5510505

  办公地点:新浦通灌北路43号(市农业银行二楼)

  邮    编:222000
 
 


主办单位:连云港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苏ICP备-018502

地址:连云港市新浦通灌北路43号(市农业银行二楼) 邮编:222000 电话:0518-5850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