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责:
(一)负责受理、组织调查、协调处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行政效能的投诉。对不属受理范围的投诉,要向投诉人直接指明投诉渠道,或转相关部门处理。
(二)承办市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行政效能投诉事项。
(三)负责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、指导。
(四)定期综合汇总全市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查办情况,研究、分析全市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。
投诉注意事项
:
l、投诉人可以采取来电、来信、传真、网上等形式进行投诉。
2、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,您的投诉只有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有权阅读、处理。
3、投诉件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、归口处理的原则。属于哪一级或哪一个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受理的投诉件,由相应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负责调查处理。
4、对于不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范围的问题,中心将引导至有处理权的部门。
电子信箱:xntszx@lyg.gov.cn
投诉电话:0518-85850000 传真:0518-85510505
办公地点: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(市规划展示馆楼上)
邮 编:222006
主办单位:连云港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苏ICP备-018502
地址: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(市规划展示馆楼上) 邮编:222006 电话:0518-85850000